關于舉辦“合肥好聲音”歌手比賽的通知
一、報名辦法:
本次比賽面向所有合肥市所有縣(市)區(qū);其中高新、經開、新站三個開發(fā)區(qū)各選拔、報送1名歌手參賽,巢湖市和其它四個縣以及市屬四個區(qū)各選拔、報送2名歌手參賽。各地選報的歌手要求男女兼顧、各種唱法兼顧;選手年齡一般不得超過50周歲。
二、參賽要求:
參賽歌手每人演唱一首歌曲,歌曲內容要求積極、健康、向上,以贊美祖國、贊美新生活、贊頌中國夢為主調。
參賽歌手一律自備伴奏帶,伴奏帶可以是CD(必須是一曲一帶)或u盤;參賽歌手服裝、化妝自備。
本次比賽鼓勵原創(chuàng),歌手若演唱創(chuàng)作歌曲可適當加分。
三、評委設獎:
由活動主辦單位聘請專家組成評委進行現(xiàn)場評分(評分規(guī)則另定);
比賽分設一等獎、二等獎、三等獎及優(yōu)秀獎若干名。
四、比賽時間:
2015年3月1日(農歷正月十一,星期日)
上午9:00――11:00抽簽、走臺,下午2:00正式比賽。地點:合肥市文化館大院內(雨天室內,晴天室外)
五、備 注:
要求各縣(市)區(qū)于2015年2月4日之前將參賽歌手名單和演唱曲目、伴奏音樂上報合肥市文化館培訓部。
聯(lián)系人 :吳 嫻 聯(lián)系電話:62651975
郵箱號 :[email protected]
合肥市文化館
二零一五年一月二十九日